当经济全球化、一体化浪潮席卷中国,当人们置身如此发达的商品社会里,却暮然发现,我们可信赖的东西越来越少,吃的、喝的、住的无一不蕴藏风险,让我们无所适从,甚至连看病就医都让人提心吊胆。当企业公民责任变成一种伪命题,所有的企业都将陷于一种可怕的发展思维,即舍本逐末地追求企业发展。而当企业公民责任的最基础一层都未履行到位时,企业规模越大发展越快,只会对社会祸害越大。
我们不禁扪心自问,经济发展是为了什么?企业存在是为了什么?我们所能捍卫的责任底线到底在那里?
在刘卫华看来,企业公民首先是一个管理命题,实践企业公民行为是对企业管理能力的挑战。一个管理不善的企业是不可能盈利的,也很难成为优秀的企业公民。其二,企业公民是一个社会命题,企业行为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行为,他已经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直至发展。企业需要占用社会资源、环境资源等等,既然不能脱离社会,那么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正是企业本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。企业公民要求企业不能单纯以“追求利润最大化”为唯一目的,企业已不单单是一个“经济人”,还应该和“公民个人”一样,是个“社会人”。企业不可能置身“真空”中,企业来自社会,也必须回馈社会。其三,企业公民还是一个和谐命题,也就是说企业要秉承可续发展观,走可持续发展道路,不能因为短期利益,就破坏环境、丧失信誉、扰乱市场、恃强凌弱。
也正因为此,中国社会会工作协会企业公民委员会在多年研究的基础上,提出优秀企业公民的六条责任底线,即不生产或经营对人或社会有害的商品;不故意亏损;不违法乱纪;不破坏自然环境;不开展不道德的商业行为;不开展不诚信的公益行为。
刘卫华认为,这是六条高于法律的道德底线,是企业公民对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在伦理层面上必须承担的最起码、最基本的责任。


